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输出网,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企业劳务输出,依照本规定执行。
解读:《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句容劳务输出,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重点强调企业、合伙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为。但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或编外员工的情况并不适用,也就是说实践中很多国家机关、未转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使用劳务派遣不受三性、10%比例限制,该条款给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的该类主体留下了一定操作空间。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劳务输出品牌,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企业劳务输出、句容劳务输出、南京人力资源公司(查看)由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供。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www.)是一家专业从事“劳务派遣,资质代办,会计代账,劳务外包,公司注册,社保代缴”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南京君合汇”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南京君合汇在中介服务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